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摸清资产的现状,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我院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我院决定从2009年1月4日-2009年1月10日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家具、办公设备类、教学仪器设备类
二、资产清查工作人员:
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单位资产管理员
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办公室领取固定资产清查表,对照固定资产清查表按照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的原则逐一进行清点核对并落实到房间号,清查完毕后交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
清查过程中有疑难问题可向资产管理办公室咨询。
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