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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2008-10-28 00:00 点击量:
2007级学生户口迁移和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工作已结束。请未办理户口迁移和第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到财务处领取退费。具体办法是:在11月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到财务处领取退费。标准是:未办理户口迁移按5元/人退费,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按20元/人退费。具体退费明细表见附表。
附表:2007级学生身份证及户口退费情况表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财务处
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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