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0年放寒假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0-01-11 00:00 点击量:

全院各单位:

根据校历,2010131日至228日为学院放寒假时间,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1.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于131(星期日)开始放假,32(星期二)报到注册,33(星期三)正式上课。

2.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学生于111(星期一)开始放假,32(星期二)报到注册,33(星期三)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23(星期三)至225(星期四)之间安排职工轮休,226(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妥善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二)教务处要落实好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汇总工作,各系于23日前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留校学生负责人名单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负责人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

(三)各单位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于128日(星期四)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送院长办公室,由院长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假期值班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和司机的假期值班及车辆保障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统一安排。

(四)教务处、财务资产处、计算机中心和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仪器设备的供应和配备工作,以满足新学期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五)财务资产处和各系要做好学生学费清欠工作,并在新学期为学生缴纳学费提供便利。

(六)各有关单位要为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解决好他们的住宿、餐饮和安全保卫等问题。

(七)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可视情况适当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公益活动。

(八)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院休假的时间规定,凡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工或旷课论处。

(九)各系和继续教育学院要严格注册制度,学生本人须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各系和继续教育学院于32日(星期二)将本单位学生报到情况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七日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  编:430204

接访电话:027-87934500 传真:027-87934600

E-mail:ljdz@whu.edu.cn


友情链接

新媒体

版权所有 © 200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