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促进系(部)的建设与发展,客观评价系(部)的工作成效,达到以“考”促建、以“考”促改的目的,根据《关于印发<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系(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系(部)绩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系(部)201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系(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2、系(部)分别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工作自评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时间安排
1、12月10日-12月20日,系(部)考核工作自评小组收集资料,按照考核项目逐项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写对应的绩效考核评分表(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正反双面打印)。
2、12月21日-12月24日,系(部)考核工作自评小组提交自评报告、绩效考核评分表、相关支撑材料等。
3、12月25日-12月31日,学院考核工作组集中对各系(部)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2014年1月1日-1月3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5、2014年1月4日-1月6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总结。
三、有关要求
1、绩效考核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各被考核系(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2、各系(部)提交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在计算考核指标加减分方面要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附件: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系(部)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系)》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系(部)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公共课部)》
3、《加分指标》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