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专职干部,从事大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及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道德品质优良,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具有大局观念、奉献精神、团队意识,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学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公开发表过相关论文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
(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曾担任院(系)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相关社会兼职;
(五)身心健康,具备相关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接受过系统的岗位或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应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岗位者,必须具有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审核认定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七)未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八) 在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4年;
(九)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住校。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有个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应聘材料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3.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套(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4.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5.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08年7月9日── 7月18日,在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新路村1号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联系人
徐老师、王老师
(四)联系电话
027-81701761
五、工作待遇
一经录用,武汉大学珞珈学院与拟聘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及社会保险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年终考核优秀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二ОО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