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院定于2009年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现就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将10月7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9月27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四)的课程调至10月10日(星期六)。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请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9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和后勤保卫处。
三、请各单位安排好各项工作,课程安排的调整要提前通知师生。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