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学院管理水平,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0年工作要点》(武大珞珈字[2010]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自建院以来,由学院及各单位制定的、以学院名义发布施行的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种办法、条例、规定及具有政策性、规范性特点或内容的通知、决定、意见等。
(二)内容
1.合法性。即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是否现行有效,是否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颁布。
2.必要性。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
3.规范性。即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的形式要求,具体内容是否与主题一致,文字是否精练、准确。
4.操作性。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文件内容是否重复、矛盾,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二、清理原则和标准
按照“适应的保留、过时的废止、需健全的修订或重新制订”的原则,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
(一)保留。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相一致,适宜学院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应予以保留。
(二)废止。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相符合,不适宜学院管理要求的,应予以废止。
(三)补充。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断层”和“空白”,结合学院实际,需要制订新的规章制度的,应予以补充。
(四)修订。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学院管理要求的,应予以修订。
三、清理组织
院长办公室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具体负责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检查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清理工作。
四、清理进程
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从2010年4月下旬开始,至6月下旬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4月21日—5月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制定的、在全院范围内施行的规章制度按类逐文进行清理,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填写《规章制度清理登记表》(见附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送院长办公室。
(二)审核阶段(5月6日—5月23日)。院长办公室对相关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清理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或制订。
(三)完善阶段(5月24日至6月下旬)。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文件集中进行修订或补充制订,按程序提交相应的会议审议、印发施行。院长办公室将清理后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是自建院以来我院首次开展的大范围、大规模的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且政策性极强。各单位负责人要直接领导,明确专人,抓好落实。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本单位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院长办公室。电话:81701778;传真:81701763;联系人:李艳;电子邮箱:luojiayuanban@163.com。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从学院发展和改革的全局出发,结合实际,坚持清理原则和标准,扎实有效地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对涉及同一事项各规章制度之间不一致之处,要积极协商解决。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规章制度清理登记表》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规章制度清理登记表
单位名称(章): 负责人签名: 制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序
号 |
规章制度名称(文件名称) |
文号 |
施行日期 |
清理意见(请划“√”) |
理由 |
保留 |
修改 |
废止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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