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作者: 发布:2010-05-24 00:00 点击量:
全院各单位:
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狮子山派出所通知,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门牌地址文件的有关精神,我院地址予以更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原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新路村1号。更名后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一篇: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室课桌椅及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关于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职工体检安排的通知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 编:430204
接访电话:027-87934500 传真:027-87934600
E-mail:ljdz@whu.edu.cn
版权所有 © 200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