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精神(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上课。3月31日上4月2日(即第8周周一)的课,4月1日上4月3日(即第8周周二)的课。
二、工作要求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三、值班安排
(一)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在4月4日安排值班。院长办公室负责安排机关职能部门的值班工作。
(二)后勤保卫处和计算机中心单独排班。具体值班安排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三)学生工作口的值班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综合各系情况,统一协调并安排。
(四)请相关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前送院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