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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放寒假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2-01-06 00:00 点击量:

关于2012年放寒假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校历,2011年1月12日至2月10日为学院放寒假时间,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1.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于1月12日(星期四)开始放假,2月12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另行安排。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学院2011年总结表彰暨2012年新春联欢会于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龙安大酒店(洪山区民院路124号)举行,教职工1月12日(星期四)开始放假。学院于1月12日(星期四)至2月10日(星期五)之间安排职工轮休,行政人员于2月11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三)2012年1月4日-11日期间,学生进行期末考试,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妥善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机关职能部门值班工作由学院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和司机的假期值班及车辆保障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统一安排。计算机中心单独排班,以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三)教务处要落实好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汇总工作。 (四)教务处、财务资产处、计算机中心和图书馆等相关单位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仪器设备的配置工作,以满足新学期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五)财务资产处、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要做好学生学费清欠工作,并在新学期为学生缴纳学费提供便利。 (六)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可视情况适当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公益活动。 (七)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院休假的时间规定,凡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工或旷课论处。 (八)各系要严格注册制度,学生本人须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各系于2月13日(星期一)将本单位学生报到情况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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