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人社局,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人才,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数量
综合考虑我省大学生村官实际在岗数量和基层需求,2017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2000人左右。
三、选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 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等班级主要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 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5年7 月31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选聘: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3.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于2017年6月上旬启动,8月份基本结束。
1.网上报名(6月上旬)
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和一个调剂岗位(岗位表附后),并缴考务费30元,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考生确认缴费成功后,按要求下载笔试准考证,如实填写《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笔试时交监考人员一份、面试时交市(州)党委组织部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往届毕业生需加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公章,是中共党员的也可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2.笔试(7月上旬)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命题。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单位)审核的《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须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教务部门出具证明)、所在高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团省委(或所在高校团委)出具的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证明以备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3.面试(7月中旬)
根据笔试成绩,全省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一批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在其余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个人填写的调剂岗位进行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面试人员。经调剂后,部分岗位仍达不到比例的,在剩余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征求个人意愿再次进行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三批面试人员。经两次调剂仍未进入面试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发布。
4.考核(8月上旬)
面试结束后,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按照岗位计划选聘人数 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公示。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由市、县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派出考核组,到应聘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并通过应聘对象面谈等方式,考核其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考核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
5.体检(8月中旬)
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体检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拟选聘对象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
6.培训与录用(8月下旬)
岗前培训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可与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培训相结合,时间3至5天。培训结束后,将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五、有关政策
1.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建档立卡贫困村已全部安排了大学生村官的,也可以安排到集体经济薄弱村任职。各地要明确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任务,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扶贫政策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扶贫措施,尽快融入当地群众中,与村“两委”班子齐心协力,帮助建强村级组织,服务村民发展产业,引领群众脱贫致富。
2.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健全和落实大学生村官教育培养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重点对脱贫攻坚、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等政策和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熟悉党建工作业务、明确村官岗位职责、学会群众工作方法,提升创业富民能力。严格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按规定接转大学生村官档案,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考核制度,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强化“干得好发展得好”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村官参选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搭台阶、压担子,促进大学生村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增长才干、健康成长。
3.认真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政策。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政策,特别是要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落实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岗位补贴;全面落实大学生村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办理制度,确保大学生村官参保率达到100%。
4.促进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要继续执行鄂组通【2013】70号文件规定,畅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五条出路”,鼓励和引导他们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后,特别优秀的,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选调生,其余人员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选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市(州)组织、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2.深入宣传发动。省委组织部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
北人事考试网等媒体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市、县党委组织部要会同当地教育、团委等单位,到省内有关高校有针对性地动员引导应届毕业生回乡当“村官”。各高等院校要在校报、校园网、官方微信微博平台中广泛宣传今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应聘。
3.严肃选聘纪律。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凡发现有违规违纪操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选聘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于9月1日前更新大学生村官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审批表》、《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附件:1.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岗位表
2.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审批表
3.湖北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 6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