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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明春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8-01-23 00:0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寒假临近,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期末明春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要组织好学习和动员工作,提高认识,夯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领导重视、人人关心、时时不忘、处处确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教育。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多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重点进行消防安全、防突发事故、防网络金融诈骗、交通安全、防不法分子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做好遵规守法教育,预防发生火灾事故。

三、专项检查。寒假前,学校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各单位务必提前自查自纠,特别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有效、电气设施是否安全运行等,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切实按照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寒假期间所有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宿舍等区域,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

四、加强管理。学工处、后勤保卫处要对宿舍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断电断水,落实防火防盗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

五、加强巡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武汉晴川学院

20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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